□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田娜
本报讯 利用苹果公司返修退换货的规定,将不符合进保要求的苹果手机加工成符合进保要求的苹果手机,骗取苹果公司维修或更换整机后出售牟利。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主犯庞某某及其妻子周某某提起公诉。日前,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庞某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周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8年4、5月份,庞某某偶然得知苹果手机的置换业务比较赚钱。同年7月,庞某某便让其妻子周某某在网上回收二手苹果手机并雇佣姜某某等5人(均另案处理)作为小工对回收来的苹果手机进行加工,然后寄送至外地苹果公司的授权维修门店,通过门店内部人员违规操作进入苹果手机保修流程,完成维修或者换机后,将手机寄还给庞某某或周某某,其二人再将手机出售牟利。
同案犯龚某某(另案处理)是被庞某某雇佣的小工,2019年5月因诈骗罪被抓获后悔不当初。郑爽也是庞某某雇佣的小工,他发现他的工作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维修手机,而是“做官换机”,便选择了报案。
经查,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庞某某等人采用上述手法共计骗取苹果公司整机更换10部、苹果手机主板更换214条,价值50余万元。该诈骗团伙共10余人均被抓。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中,庞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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