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冒用哥哥身份证骗保报销男子获刑一年四个月

本文字数:468

  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对其违法所得38906.88元予以追缴,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王某明知自己没有参加2017年度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骗取医保报销费用,偷走其哥哥的身份证,并用其哥哥的身份证在安徽省立医院住院治疗,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王某冒用其哥哥的新农合医保,骗取医保报销费用共计38906.88元。2020年10月21日,被告人王某主动到寿县公安局双庙集派出所投案。2021年1月27日,被告人王某已退缴了违法所得38906.8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资金38906.8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已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苑周刊 B01 冒用哥哥身份证骗保报销男子获刑一年四个月 2021-02-24 2 2021年02月2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