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棋牌室内起口角后大打出手男子获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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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棋牌本是一种休闲娱乐的方式,可以益智、放松身心,但因朋友与他人在打牌过程中言语不和产生争执,为了“兄弟义气”而殴打他人。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据悉,2017年8月13日23时30分许,被害人张某在沙县虬江街道某棋牌室内打牌期间与郑某(已判决)发生口角,后郑某纠集被告人徐某、林某(已判决)、王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沙县虬江街道该棋牌室门口对被害人张某进行殴打,致张某受伤。经三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被害人张某的伤情评定为轻伤二级。

经审理,被告人徐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徐某具有前科劣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王睿卿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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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苑周刊 B01 棋牌室内起口角后大打出手男子获拘役四个月 2021-02-24 2 2021年02月2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