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童画
14岁少女念念被人骗走7000元,在追查涉案钱款去向的过程中,另一个少年小斌进入警方的视线,他在赃款转移的过程中充当什么角色?又将承担怎样的后果?2020年9月,小斌被抓获,当天他刚满18岁。
1月13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小斌提起公诉。经审理,2月1日,小斌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14岁上海小囡被“QQ好友”骗了7000元
2020年5月26日早上,14岁小囡念念神色忐忑地走到母亲薛女士身边,支支吾吾地告诉她:“昨晚我用你的手机借钱给一个朋友,两笔钱一共6998元。”薛女士立马翻看转账记录,但转账记录全被删除。念念说,是对方让她删除的。薛女士意识到女儿可能被骗,领着她去报了案。
“朋友”是念念通过QQ认识的。2020年5月中旬,她在QQ空间看到一个叫“甜向墙”网友发的帖子,觉得他(她)文笔很好,于是主动加了对方为QQ好友。5月25日,她又用母亲的手机登录了自己的QQ号,当晚“甜向墙”发来消息,称自己手头紧,向念念借200元急用,一小时后即还。念念不疑有他,用自己的微信账号向对方发来的微信收款码转去200元。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念念催促“甜向墙”还钱,不料对方反以念念未成年为由,要求查看其母亲的微信钱包截图。念念照做后,对方又以账户解冻为由,要求支付1999元,并一直强调不是实际成交,而是用于解冻,念念又依言照做了。但对方不仅没有还款的意思,反称还需再次解冻,要求念念再转入4999元。此时念念已十分焦急,她急于要回前面的钱款,无奈选择相信,再次转账。当对方提出第四次转账要求时,念念察觉不对,没敢再操作。想了一夜,第二天她将事情告诉了母亲。但转账记录在前一晚,都被念念按照对方的要求删除了。
警方查到了另一个未成年人
警方立案后,通过技侦手段,最终查到这笔资金曾流入一个支付宝账户,它属于一个当时还不满18周岁的少年小斌。但小斌并不是“甜向墙”。
小斌出生于2002年9月,截至2020年9月被警方抓获时,他才刚满18周岁。2020年2月起,有人通过QQ找到他,提出让他帮忙转账的请求,并许以报酬。小斌答应了,此后他就开始充当“中转站”,帮助他人将钱转到指定的账户上。2020年5月2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念念被骗的钱经由“上家”进入小斌的支付宝账户,之后他又按照指示将钱转移。到案后,小斌如实供述。该案审查起诉时,其“上家”周某已在外地到案。
伸向未成年人的网络犯罪黑手
现如今,网络犯罪的黑手已经伸向未成年人,他们有的成了受害人,有的却被“熏染”成了施害者。他们社会阅历浅,容易被欺骗;心智还未成熟,容易受到诱惑;法律意识淡薄,考虑不到违法犯罪的后果。
“这个赚钱快,而且轻松,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我还是做了。”所以,小斌明知他人转入其账户的资金来历不明,仍在得到上家的指示时转移赃款。
社会调查显示,小斌与父母、哥哥之间一直缺乏沟通,反倒在外面有很多朋友,初中毕业就踏入社会,想要挣钱。“因为家庭情感的缺失,导致小斌在外面寻求认同感,其上家周某就是他的朋友,而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失,又让他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法律意识淡薄。”承办检察官说,到案后,小斌认罪态度良好,认识到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被裹挟进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虽然破坏了社会秩序,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但他们也是网络犯罪下的另一种“受害者”。
案发后,被害人念念曾说:“一开始确实是轻信了对方,后来是急于把钱要回来,更是因为担心被父母责骂。”
“这一句话既反映了念念当时的心态,又可以说明为什么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诈骗会频频得手。”承办检察官顾颐蕾分析,一是因为年纪小、缺乏社会经验,才会轻易被骗子拿捏住、“套路住”;二是缺乏法律常识,这种骗术并不高明,但由于未成年人对常见网络骗术不了解,才会一次次上当;三是与父母沟通不够,家长在日常家庭教育中,应多予以耐心、平等的沟通,让未成年人在遇到问题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与父母商量解决,而不是害怕被责骂。
“电信网络诈骗形式千变万化,理由五花八门,颇具有迷惑性,即便是成年人,也容易上当受骗,更别说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了。”浦东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以该院办理的另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为例。12岁的小琳通过网游认识了一名网友,网友告诉她可以通过刷单赚钱,刷单之后会有返利,刷得越多,返利越多,不过得先交本金,刷单成功之后,本金和佣金一并返还。小琳便将母亲微信里的7900元转给对方。原本对方还要小琳再通过支付宝转账9999元,因系统提醒转账有风险,这笔钱最终没有转账成功。次日,小琳的母亲鲁女士发现微信里的钱没了,追问之下,小琳才吐露了“要去刷单挣钱”的事情。警方后来通过追查QQ号和手机号,抓到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经浦东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处其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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