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赴美产子梦碎,中介费能否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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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姚莉

本报讯  2019年12月底,预产期在2020年8月的白女士与中介公司签订一份赴美生子咨询服务合同,约定了2020年6月前往美国待产,中介公司为白女士提供签证咨询、机票预订、接送机、提供住宿及月子餐等服务,签订合同当日白女士支付了合同30%的价款即6万元。

2020年6月,即将生产的白女士要求中介公司退款遭到拒绝后,一纸诉状将该中介公司诉至青浦区人民法院。

白女士诉称,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后不到一个月,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美国范围内疫情爆发未得到控制,截至起诉时,目的地洛杉矶确诊人数超过8万人,且中美两国航线处于停飞状态。中介公司无法保证白女士在人身安全健康的情况下,顺利进入美国境内待产,且白女士丈夫的签证未通过,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请求解除服务合同,并退还定金及签证费用。

中介公司辩称,签订合同不久新冠疫情开始蔓延,2020年2月白女士即知晓美国暂停往返中国的航班,但是白女士2020年3月要求丈夫陪产,并与该公司口头签订了为其丈夫办理签证的服务合同,并支付了签证费用,白女士丈夫签证被拒是其自身原因造成。其已经按照卫生指导方案准备了防疫物资,尽力保障客户的出行安全,也有其他客户成功出行的案例。2020年6月初,白女士临行前毁约,造成了公司的损失,都是白女士应当预见的,因此不同意退还相关费用。

双方各执己见,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双方释明法理,理清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不能归责任意一方,对双方当事人都造成了巨大影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损失不能由原、被告一方完全承担。白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赴美过程中将会有不少困难,中介公司作为专业提供服务的机构,应对客户提出审慎的建议并预估经营风险。

经法官的耐心释法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中介公司同意退还白女士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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