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读者呼声

让惩处浪费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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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丽美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弘扬传统美德、保障粮食安全,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元。(4月29日新华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我国粮食也连年丰产,不少人忘却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古训,也不知道“饿肚子”的痛苦感觉,浪费粮食的行为比比皆是,节约意识严重缺失,已成为我国一大普遍而又严重的社会问题。

尽管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秉持“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基本原则,紧抓粮食生产,发生大饥荒的概率非常小,但我国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口不断增加,粮食供需依然紧张,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仍很大。中国的粮食问题还远没有达到可以高枕无忧的程度。

一颗粮食十滴汗,粮食不仅来之不易,粮食生产要消耗水、耕地等自然资源,处理食品垃圾更是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还会产生大量温室气体,增加地球负担……因此,节约了粮食,也就节省了耕地、水资源与其他能源,减少了食物垃圾,也就是在保护日渐恶化的自然环境,在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蓝色星球。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文明用餐、反对浪费”、“光盘”行动,遏制餐桌浪费也是现代文明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三令五申,大力整治“舌尖上的浪费”,浪费粮食有所遏制但依然存在。此次人大常委会通过《反食品浪费法》,为防止食品浪费提供法律依据,为各种浪费行为划出法律红线,使民众有法可依,照章办事,意义重大。

珍惜粮食绝非小事,而是关系到国家安全、民生、环境保护、传统道德、现代文明、未来发展的大问题。我们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法》,通过法律手段对浪费行为给予约束和惩处,减少乃至杜绝食品浪费行为。此外,要在全社会逐步树立“节约也是环保,浪费也是犯罪”的意识,守护粮食安全红线,提倡“以俭养德,以德养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让节约粮食的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民参与,从我做起,革除浪费陋习、倡导节约新风,朝着建设环保型社会的目标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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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4 让惩处浪费有法可依 2021-05-04 2 2021年05月0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