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冷静期”让离婚冷静了么

本文字数:1702

资料图片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王丹丹

冷静期的作用在于:当感性太满,冲动会过甚;当理性过多,温度就会缺乏。只有当感性与理性“和平共处”,人与人的关系才能和谐美满。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离婚冷静期施行已有半年多了。“冷静期”真的让离婚冷静了么?答案似乎是肯定的。

据媒体报道,民政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为29.6万对,去年四季度离婚登记人数是106.3万对,环比下降72.15%;同比2019年一季度,离婚登记人数为104.8万对,今年一季度比两年前降幅高达71.76%。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在接受采访时分析指出,今年一季度离婚人数下降有多方面原因,但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

作为婚姻家事律师,笔者长期以来都十分关注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讨论,根据笔者的印象,当初反对增设离婚冷静期的大多数是“80后”  “90后”乃至“00后”的年轻人,他们崇尚自由,反对压抑和限制,甚至有些年轻人还表示,婚姻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是必需品。这恰恰也反映了许多年轻人对于婚姻少了一些敬畏,对婚姻的本质认识不足,想离就离的态度并非实现了真正的离婚“自由”。

笔者认为,过度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适度的限制才能实现更多自由。

虽然有很多人反对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但是不得不承认,离婚冷静期的设置确实能够加强人们对离婚的审慎态度。

在《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前,我国公民申请离婚的方式相较于许多其他国家来说是相对较为简单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申请的当天就可以领取离婚证,几乎没有任何限制。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登记离婚制度似乎成了大家公认的“充分尊重当事人婚姻意思自治”的重要表现方式,但也正是由于离婚登记过于简便化,其实是潜在地剥夺了当事人冷静思考的机会。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为了减少麻烦,一般情况下都愿意选择协议离婚,只有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诉讼离婚,而协议离婚不成的原因无外乎是对于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急于离婚的一方为了不浪费精力而选择诉讼离婚。

然而在诉讼离婚中,调解是法定的前置程序,由于双方的特殊关系,通过法院的诉前、诉中调解,双方协商一致并撤诉的情况并不少见。

从制度完善的角度来看,将来对于离婚冷静期也有进一步细化规定的必要,尤其是根据离婚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比如,根据子女年龄的不同,设置不同限制的冷静期。

根据笔者的了解,韩国对于协议离婚中冷静期时间的设置就更多地考虑了子女的利益,从而设置了三种制度:  (1)当事人双方有需要抚育的未成年人的,冷静期期间为3个月;  (2)夫妻双方无子女的,冷静期期间为1个月;  (3)有子女但子女已成年的,冷静期亦为1个月。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相辅相成,既能抑制冲动离婚,也不会影响婚姻自由,值得我们借鉴。

再比如,可以根据感情破裂原因的不同,设置不同限制的冷静期。

对于有家庭暴力或者酗酒、吸毒等恶劣行为导致离婚的当事人,应当给予另一方排除该期限或者缩短该期限适用的权利。

因为施暴方和受害方达成离婚合意是极不容易的,对于受害方来说,快速简便结束婚姻对其来说就是拯救和解放;对于施暴方,离婚登记的冷静期反而会成为伤害他人的工具。

需要提醒的是,随着离婚冷静期的实施,在冷静期内离婚协议并不生效,财产不发生变更。

刚在登记离婚时,离婚登记申请只是前置程序,该前置程序不对当事人之间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相反,该前置程序只是给当事人提个醒,提醒当事人对结束婚姻的决定进行冷静思考,也提醒当事人需对财产、债务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妥当的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只在登记离婚时生效,如果因为冷静期而导致对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配、子女抚养问题发生新的分歧,当事一方撤回登记申请的,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发生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虽然离婚冷静期确实给想要离婚的人们带来了一些阻碍,但它也对冲动离婚起到了缓冲作用。冷静期的作用在于:当感性太满,冲动会过甚;当理性过多,温度就会缺乏。只有当感性与理性“和平共处”,人与人的关系才能和谐美满。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沙龙 B05 “冷静期”让离婚冷静了么 2021-06-21 2 2021年06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