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随笔

关爱失智老人

本文字数:1366

  沈栖

前不久,偶遇友人,问及其年登八旬的父母近况,他一脸愁容和惆怅。原来他母亲失智了。起先只是前说后忘、丢三拉四,父亲陪去看病,她拒绝接受医生的治疗方式,执意不再就医。没多久,母亲的情形每况愈下,吃饭、穿衣、就厕、洗澡等行为变得越发困难,甚或失忆,几无控制自己身体的一切意识。

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会经历不同的年龄时段,老年是人生地图的最后一站。南宋大学士洪迈所著《容斋随笔》引录朋友中书舍人朱新仲的“人生五计”一说。他认为:人的寿命姑且按70岁计算,那么10岁左右叫“生计”,20岁时为“身计”,30—40岁为“家计”,50岁为“老计”,60岁以后称“死计”  (“夕阳衔山,倏而就木”)。人终究是要老要死的,不回避是一回事,如何顺顺当当走完这段路程又是一回事。倘若失智,那是难以做到朱新仲论“死计”所说的“丝毫无慊”。作家周大新前几年写了一部讲述老年人生活的小说《天黑得很慢》,其中引用了一位英国医生对退休者余生时间的划分:最后寻欢阶段、死亡准备阶段、死亡开始阶段。在我看来,失智老人尽管还有正常人的生命体征,但其认知功能障碍导致视空间能力损害、抽象思维和计算能力丧失、人格和行为改变,似进入了“死亡开始阶段”。

读过《百年孤独》的人,都记得马尔克斯描述过一个令人揪心的画面:在一个得了失忆症的村落里,人们用诸多小纸条写下“牙膏”“门”“窗户”“开关”“锅子”字样,把它们贴在每一个即将被遗忘的物件上,以备失智者失忆时可以用来提示。马尔克斯难道是经历过亲人失智的伤痛,才会用文学的魔幻之笔写下如此荒谬而又悲悯的故事情节?其实,失智老人面对小纸条的提示是无济于事的,因为其全然没有认知能力,就连曾经那么亲近恩爱的家人竟然可以完全遗忘,变成陌路人,那么,还有什么是生命可以依靠和相信的呢?

吴宓晚年曾在书札中对其爱徒说:“老人难得是在健康(身体)、清明(神智)、安定(生活)、快适(精神)中,无病而终。”失智老人一俟失去了“清明”这一幸福元素,遑论其他?老人无论富贫、不分贵贱,只要失智了,他便沦为弱势群体,更值得同情、关爱、呵护。自不待言,鉴于亲缘关系,家人(配偶、子女)护理失智老人责无旁贷,社会也亟需关注这个问题。这里,不妨列举一家银行的“空头支付”的游戏:一位老太几年前已将存入某银行的10万元取出了,但她失智后,闹着要去银行取款,女儿无奈,只得陪她去银行。女儿说明来意后,银行破例“付款”,将一叠白纸装入大信封交给老人,平息了她的暴躁情绪。

中国早已进入了老龄社会,面临着大概率的老年失智:65岁以上患阿尔茨海默症率为3.4%,75岁以上13%,85岁以上20%。中国老龄科学研究负责人说:“从失智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来看,他们从家庭以外能够获得的支持是非常有限的。”社会性关心和帮助失智老人,这是我国民政部门的“短板”。虽然我们建立了志愿服务制度(不少街镇为独居的失智老人提供无偿服务)、普设了老年保健护理机构(敬老院的规模日趋扩大),但供需之间依然存在着巨大的反差。比尔·拜瑟韦在《年龄歧视》一书中说:“失智老人不能被社会隔离开来,成为异于‘我们’的‘他们’。”只有当失智老人不再被视为“他们”,而是被认为平凡普通亦如“我们”,这个世界才会阳光普照而没有被遗忘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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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随笔 A07 关爱失智老人 2021-07-05 2 2021年07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