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周末博客

“谁给你的权力”

本文字数:869

  徐荔

最近,一则记者采访群租反被房东打的视频信息在朋友圈刷屏了,转发的大都是同行。说实话,当天晚上在电视新闻里看到那位房东一边咆哮着“谁给你的权力”,一边对摄影记者,甚至是女记者动手的时候,还是略感震惊的。

记得当实习生时也遇到过比较“直接”的拒绝采访,那是一次突发,一家酒店的厨房起火,跟着带教老师赶到现场时火势已被控制,也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了弄清起火原因和影响,几家在现场的媒体准备采访酒店方,谁知酒店工作人员见带着设备的摄影记者,竟然直接用身躯堵门,还略带推搡,硬是不给说法、也不让采访。

“防火防盗防记者”,这家酒店没把事关安全的第一项做好,倒是把第三项做得挺到位。在场的记者们虽然气愤,但也不能因为对方态度恶劣就动手不是?所以那次就给我留下了采访不易、身体还得强壮的深刻印象。

而现在不跑突发、投诉类信息久矣,遇到的采访对象多是彼此尊重,最多给些“软钉子”,直接如此暴力阻挠的,真的多年不曾遇到了。还以为是大家的法治意识有所提高,对记者也多了了解和尊重,现在看来,是我天真了,总还是有那么些人,不择手段地隐藏着见不得光、上不了台面的龌龊。

房东问记者采访的“权力”是谁给的?我想,是人民群众给的,因为“事件发生,群众有知情权,媒体有采访权”。这是去年4月,河南发生媒体工作者采访遭殴打时,来自官媒的“声音”。

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记者根据线索前去采访群租情况,合法吗?显然是合法的。那么房东干扰、阻碍合法的采访活动,他就违法了。所以,他被刑事拘留了。

再看看这位房东干的事——将地下室群租多年,联系他如此嚣张地“质问”记者,以及他的女儿事后接受采访时一味避重就轻,不回答打人的问题,却一再表示“损失轻微不值一提”,更加有些好奇了,这知法犯法、漠视法律的一家人,他们群租、妨害公众利益、阻碍合法采访的“权力”又是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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