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我要找律师

赠与拆迁补偿,能否反悔撤销

本文字数:470

  前两年老家的房子拆迁,我分了20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在儿子的要求下分给他100万元。但拿到钱后,他也只在过年时候回来一次,平时对我根本没有多加照顾。

我有点后悔分了那么多钱给他,请问律师,我能否反悔并要求他还钱?

——赵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将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款分给儿子,在法律上视为对他的赠与。

赠与如果已经实施完毕,即一方表示赠与,一方表示接受,赠与的钱款已经实际交付受赠人,那么赠与就已经完成。

已经完成的赠与,一般来说是无法反悔撤销的。

但《民法典》也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因此,你可以依据“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这一条,主张撤销对儿子的赠与。

当然,对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事实,你负有举证证明的责任。

至于法院是否支持,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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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3 赠与拆迁补偿,能否反悔撤销 2021-07-19 2 2021年07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