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养了一条宠物狗,并且办理了狗证。
最近他在小区里遛狗时,引来几个孩子围观并逗弄他的狗,狗将其中一个孩子咬伤了。
现在孩子家长要求张某赔偿,但张某认为孩子逗狗是导致被咬的主要原因,不应该由他承担全部责任。
请问律师,相关赔偿应当如何承担?
——王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因此,对于这起事件的责任,要综合考察相关事实后才能判定,包括狗是否有证、遛狗是否牵绳、孩子具体逗弄的行为、孩子家长是否在场、狗的饲养人是否曾经对孩子的逗弄行为做出制止或者提醒等等。
一般情况下,张某作为狗的饲养人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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