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某在2020年1月至2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互联网发布出售口罩虚假信息,实施诈骗作案四起,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朱某某、邱某某、秦某、高某某、熊某等人钱财共计1197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疫情防控之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实施网络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被告人肖某具有坦白、退赃、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王睿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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