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玲
最近,深圳福田一小区内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引发周边132名住户不满,由此引发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系列案件。7月23日,法院判令施工单位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每户获赔数千元不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8月1日《经济日报》)
噪声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被看成是世界范围内三个主要的环境问题。噪声污染,这个被科学家称为“致人死命的慢性毒药”,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噪声不仅仅让人心烦,重要的是损害人的健康。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一般声音达到80分贝或以上就会被判定为噪声。在85分贝以上的噪声环境中,噪声性耳聋发病率可达到50%。
噪声容易使人精力不集中、失眠、神经衰弱,导致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精神障碍、内分泌紊乱,甚至造成事故率升高。长时间生活在噪声中,会造成噪音性耳聋,而且能够导致高血压、心脏病、记忆力衰退、注意力不集中及其他精神综合症。
随着我国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由于工程建设需要,夜间施工在所难免。噪声污染扰民,广为诟病。近年来有关噪声的投诉已经成为不少地方环保投诉量最大、治理起来最困难的老大难问题。噪音污染投诉量之所以逐年呈上升趋势,是因为这是老百姓最容易感知的环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有关法规规定,治理城市噪声污染,除了环保部门以外,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也都有整治噪声的职责。但由于治理噪声污染工作,投入人力物力比较多,而见效慢,所以一直以来都是相关职能部门心中“烫手的山芋”。遇到具体问题时,各部门往往相互推诿,哪个部门都没有把噪声污染当回事去认真处理,致使噪声污染问题“噪声依旧”。
噪音污染已经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不管愿不愿意,城市中的各种噪音污染确实存在,无时无刻不在危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政府必须拿出有效治理办法,像高考期间一样来治理噪声污染,建立投诉渠道,依法治理,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作为监管部门来说,不仅对于公众投诉举报的噪音扰民问题要严肃处理,而且,在平时的工作中还需多些主动而为,积极地加强对噪音扰民问题的排查整治。只要管理到位,完全可以还市民一个宁静温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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