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遏制“刷单炒信”要常抓不懈

本文字数:1118

  □王丽美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四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对“直播带货”中虚构关注度、流量,雇佣专业团队、“刷手”,虚假交易“寄空包”等方式“刷单炒信”行为进行曝光。(7月29日《北京青年报》)

电商商城海量的商品和店铺令人眼花缭乱,“内容评判”为经营者带来了巨大的“引流效应”。于是,个别商家利用虚假的手段伪造销售情况进行“刷单”,用虚假的用户评价炒作为商家信誉“炒信”,不良商家、“刷单”平台、“刷手”在利欲的诱惑下,结成各取所需的灰色利益链。

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通过“作弊”方式刷流量、刷评价的“刷单炒信”行为也日益花样翻新,过去的“刷单炒信”模式已然“包装升级”,刷流量、假交易、寄空包等新方式层出不穷,特别是其中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等“带货”“带节奏”的手段和套路更是五花八门,所谓的粉丝量、观看量、点赞量都是可以“刷”出来的。一些卖家通过营造直播间的“虚假繁荣”,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非理性消费。

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巨额刷单的量值令人触目惊心,这对其他消费者构成了欺诈,还与其他商家之间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关系。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刷单炒信”饱受诟病,通过空卖空买的虚假交易,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虚构交易量,获取销量及好评后形成网店爆款,来吸引顾客购买。“刷单炒信”不仅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更在很大程度上欺骗、误导消费者做出与现实相悖的主观评判,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商评价机制的初衷原本是维护买卖双方公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起初一段时间内也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但随着网购市场的极速膨胀,庞大的网络平台泥沙俱下,良莠不齐,当刷单被异化成网络卖家的促销利器时,初衷良好的评价体系也渐渐脱离真实意愿,刷单与“炒信”便是网购数据“注水”乱象中最具影响力的“杀手锏”,不仅违背了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也严重扰乱了商业信用和社会安宁。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第二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说明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遏制“刷单炒信”要常抓不懈。政府部门要强化行业立法,完善法规建设,严格监督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为电商行业发展护航,并且倒逼电商行业内部不断增强技术识别与纠错手段。如大力研发检测刷单行为的防治系统,针对网络刷单不断更新的方式和特点进行更为有效地监控,加大违法成本和处罚力度,拓宽交易双方的反馈机制和申诉途径,大力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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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遏制“刷单炒信”要常抓不懈 2021-08-03 2 2021年08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