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周美华(女,一九四七年一月二十一日出生)于二○一二年五月四日在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将她名下的房产在去世以后遗留给周蕴(男,一九七九年三月十二日出生)个人所有。周美华已于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在上海市去世,现周蕴已向我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周美华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本处提出否定或部分否定遗嘱效力的证据或提供人民法院关于遗嘱纠纷立案的通知。如未提供的,视为对公证遗嘱的效力无异议,本处据此向当事人出具相关公证书。
联系单位:上海市徐汇公证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325号17楼
联系人:陈慧哲(电话:18917782171)
上海市徐汇公证处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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