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随笔

从盲文书“零借阅”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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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  夫

随着我国文化建设的发展,由国家中央或地方政府管理、资助的免费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公共图书馆星罗棋布,覆盖城乡。据《2020年中国公共图书馆市场前景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自2013年以来,我国公共图书馆机构数量逐年上升,到2018年末,全国有公共图书馆3176个,较2017年增加10个,2019年为3196个,同比增长0.63%;图书总藏量2019年达到111781万册,同比增长7.78%;阅览室座席数2019年为119.07万个,同比增长6.6%;总流通人数呈稳定增长趋势,从2011年的37423万人次增长到2018年的82032万人次,2019年为90135人次,较上年增长9.9%。

然而,公共图书馆所标示的公共文化建设却杂有不和谐音。据日前《报刊文摘》报道:山东省图书馆一楼视障数字阅览室陈列着文学、经济学、心理学、医学等2000余册盲文书,近两年是“零借阅”。山东现有持证视力残疾人士约19万人,该省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都设有视障阅览服务区,但“零借阅”则是常态。此类情形并非山东省所独有。

公共图书馆特辟视障阅览服务区,明明是为盲人办了一件实事,却屡被闲置。何以故?山东省图书馆副馆长周玉山分析得很有道理:“盲人得先能顺利地下楼、上街、乘车,才能到达图书馆享受公共服务。倘若有一个环节让他们觉得不安全,那可能就会改为在家里通过手机或听书设备满足其阅读需求。”

7月25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四方面重点任务:其三是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质量,其四是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和便利化条件。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部分包括盲人在内的残障人士,无论是先天遗传还是后天伤及,他们堪为社会的弱势人群,且不说残障给他们带来诸多的生活窘迫和艰辛,就说其精神也不免会受到莫名的压抑和困惑,甚至遭到某些健全者的鄙视和嘲弄而人格备受凌辱。我对残障人士素来充满同情和怜悯。与健全者一样,残障人士也享有人权,也享有尊严。正因为他们往往身处社会底层,比一般意义上的穷人更“弱”,如何让他们理直气壮地享有人权和尊严,就更为现实地成为一个文明社会绕不开的严峻问题。残障人士的“有尊严生活”,除了自身抬头挺胸外,社会及其公众都应援手相助,尤其是社会保障方面必须给残障人士开设“绿色通道”,健全关爱服务体系。这不仅考量着健全者的平等意识,更是丈量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再回到缓解盲文书“零借阅”的问题上来。自不待言,首先亟需完善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给视障群体足够的出行安全感。同时,公共图书馆不妨“上门服务”,具体了解盲人的阅读需求,送书到家。倘若馆员不足,可发挥社会志愿者力量。总之,公共图书馆不能缺失视障阅览的公共服务项目,也不能让投资几万元的服务区空无一人、盲人书长年“零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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