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法治报通讯员 黄迪
本报讯 电光火石之间,一辆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剧烈撞击,驾驶和搭乘电动自行车的两名老者双双现场昏迷。醒来后,70岁老者李某成为了刑事案件被告人,因其朋友张某在事故中不幸殒命,他还同时面临巨额赔偿。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李某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1月25日晚,李某、张某与4名邻居在一个小饭店聚餐,老友们聚在一起气氛格外热闹,兴致高昂的李某也喝了二两白酒和少许啤酒。随后,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张某一起回家。当行驶至路口时,着急回家的李某不惜闯红灯,却不幸与吴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剧烈碰撞,李某和张某当场昏迷。
李某和张某均被送往医院。事故中他本人盆骨骨折,而张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翻阅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发现被告人李某一直未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原来,被告人李某退休在家,经济能力一般,经法院的民事调解后,李某虽先行向被害人家属赔付了205000元,但仍剩余30万元,将在3年内分6期予以赔付。承办检察官了解相关情况后,考虑到被告人李某已是年逾70的老年人,且该案系过失犯罪,李某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如果双方能化解矛盾,既可以降低老年被告人的刑罚,又能够更好地履行赔偿义务。
厘清思路后,承办检察官先行与被害人家属沟通联系,积极听取被害人家属的想法和意见,并向被害人家属宣介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知识,希望其能谅解李某。
之后,承办检察官又在讯问被告人李某的过程中发现其不善言辞,之前对被害人家属道歉效果不佳,故检察官建议由其代理律师履行好职责,帮助李某积极向被害人家属道歉。目前,李某已两次上门向被害人家属致歉,并表达了祭扫老友的意愿,要在其墓前忏悔。最终,通过检察官的积极沟通和不懈努力,被害人家属原谅了李某,并签署了谅解书。
目前,该案已起诉至嘉定区人民法院,承办检察官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确保被告人李某通过社会改造的同时,履行好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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