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谈

本文字数:1133

事由:

在网络消费盛行的大环境下,互联网产品琳琅满目,质量良莠不齐,如何选择成了广大消费者遇到的新难题,由此催生了互联网平台新职业——测评(评测)博主。然而,随着大量测评博主或机构的涌现,本应成为消费者“种草”或“避雷”指南的测评,也面临着科学性、公正性和可信性的质疑。(2月25日《法治日报》)

百家讲:

作为新兴的行业,我国对网络测评行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而一些即使号称第三方专业测评的博主、机构也是随便挂靠一家检测机构或实验室,他们也没有统一的测评标准,其可靠性可想而知。可见,政策上的空白以及监管盲区,一定程度纵容了乱象的存在。

业内人士呼吁,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对测评博主们进行规范,对准入门槛、测评方法、测评标准等进行具体指引,从而引导行业良好发展。法规政策的完善,以及监管执法力度的加强,才能促使网络测评行业的规范发展,消费者也能放心消费。

网络测评行业不能信马由缰发展,对其规范很有必要。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也应该增强防范意识。测评博主们的体验测试、感受结果可能各不相同,而即使以检测报告为主的测评,对同一产品,由于设置不同的检测方法或标准,也可能导致不同的测评结论。对此,不仅需要加强甄别,对于一些违规测评,也要注意自身权益维护,并坚决对其抵制。

——杨玉龙

事由:

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某教育咨询公司在网络平台上开设公务员考试课程培训直播,其在广告中宣称:“国考、省考一次上岸,赶紧上车。”近日,成都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20000元的处罚。  (2月25日《华西都市报》)

百家讲:

《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第五十八条则明确了法律责任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国考省考一次上岸”的夸大宣传,明显违反《广告法》,属于虚假宣传,也剥夺了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0000元的处罚,于法有据。而这家教育咨询公司被处罚,社会声誉受损,进而影响其招生,也是咎由自取。

公考培训机构乱象必须遏制。一方面,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聚焦网络直播、培训辅导等社会热点问题,对类似公考培训虚假宣传等违规违法乱象,要重拳出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广大考生也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公考“上岸”必须付出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千万不要相信类似“一次上岸”等虚假宣传而上当受骗。这样,才能倒逼公考培训机构依法规范课程培训等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丁家发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百家讲谈 2022-03-01 2 2022年03月0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