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李榛涛
本报讯 昨起, 《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和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上海法院也推出新举措: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静安法院)与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共同签署《未成年人保护结对共建协议》,在彭浦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试点设立上海静安法院青少年保护基地(彭浦镇工作点)。
本次签署的《未成年人保护结对共建协议》明确了负责人联络、资源共享、青少年犯罪预防、社会观护、家庭教育指导、青少年民事保障等六项工作机制,为法院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将审判延伸工作与政府、社区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度融合提供了支撑。
揭牌仪式后,静安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姚轶捷向彭浦镇居民区儿童主任、未保护航员代表介绍了静安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总体情况。法官助理张靓佶作了主题为《与法“童”行, “未”你护航——多方联动 营造青少年成长良好环境》的法治讲课,介绍了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回顾了青少年立法保护历程,并结合典型案例,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避免意外伤害、应对校园霸凌、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等四个方面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据悉,青少年保护基地(彭浦镇工作点)揭牌成立后,静安法院将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切实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落地落实,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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