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行政法——比较法视角的探讨
刊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
作者:于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观点:数字行政法的演化和形成是行政法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次变迁。人工智能自动化行政决策与行政裁量合法性的冲突,信息化无形财产与现行行政规制制度的矛盾,典型地体现着数字化对当代行政法核心结构的挑战和数字行政法的转型特征。
基于数字化的新产业革命和行政组织及其行政范式的变革为数字行政法的兴起提供基本背景。数字政府的规模、网络新时空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为数字行政法的形成提供了基本条件。
大数据检查的行政法构造
刊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
作者:查云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主要观点:大数据检查是行政机关为监督检查行政相对人是否依法从事生产、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对已掌握的海量数据挖掘分析,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的活动。
数字时代的行政法既要满足形式合法,也要追求实质合法,依法行政对行政检查提出的法律保留、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要求对大数据检查同样适用,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数字化调适构造。
论“委托辩护应当优先法援辩护”原则
刊载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
作者:顾永忠(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观点:委托辩护与法援辩护之关系,应当为委托辩护优先法援辩护。但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用法援辩护排挤委托辩护的现象。
因此,在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相关要求、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以往的有关规定精神的背景下,以我国第一部《法律援助法》的最新规定为依据,提出并论证了“委托辩护应当优先法援辩护”的原则。
在此基础上,透过多起典型案例,重点对因当事人亲属的代为委托和办案机关的通知引起同一案件中委托辩护与法援辩护的冲突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案。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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