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新法讯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未提及按套内面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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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继2019年两次征求意见后,近日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未再提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2019年2月《住宅项目规范》首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时,其中第2.4.6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受到广泛关注。当时的征求意见稿文末附的起草说明中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因涉及住宅用户的切身利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我国目前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存在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情况,这项规定或会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今年的《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这条规定被删除了。

对于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征求意见稿要求,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米,宽度不应小于1.10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米至1.10米。

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应设无障碍停车位。在场地方面,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集中绿地中,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三分之一,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徐慧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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