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乾律师事务所 朱慧 陈慧颖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律师开拓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降低了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成本,使律师对客户的服务更加便利。同时客户对律师的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联网对律师来说既是一种机遇,更是一种挑战。
如今我们每个人、每个行业都离不开互联网,律师业也不例外,互联网的发展对律师业务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笔者认为,这一影响主要体现在律师业务开拓方式、律师对客户的服务方式和客户对律师服务质量的要求方面。
首先是律师对业务的开拓方式。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律师业务的开拓主要依赖口碑和传统媒体。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互联网的海量信息,特别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判决书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和各种法律电商的兴起,在大数据时代律师业务的宣传不再是单向的。
有潜在法律需求的网民,对于律师的宣传是可以从大数据中得到验证的。举例来说,你在互联网上宣称自己是一个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但如果通过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没有看到你办理过刑事案件,显然这种宣传就无法令人信服。
因此,互联网虽然拓展了律师开拓业务的方式,同时也对律师的诚信提出了更高要求。
其次是律师对客户服务的方式。
律师与客户以往主要通过面对面交流或者电话、邮寄、派专人递送文件等方式。而现在视频会议、电子邮件、微信的普及大大降低了律师与客户交流的成本,也提高了服务的效率。但随着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的出现,客户对律师的反馈速度要求也大大提高。
最后是客户对律师服务的质量要求更高。
在互联网时代,知识、信息的获取不再是一个难题,任何知识、信息都可以从互联网上搜索获得,法律知识也不例外。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数十年积累的业务知识,有可能他人花几分钟就能搜索到。
基于此,互联网时代客户对律师的服务质量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举例来说,我们在给客户作法律分析时,指出该案有几种可能性,客户可能基于从互联网上搜索到的信息,指出你的分析有遗漏,法院还有其他判决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律师的我们就需要更加谨慎地面对每一个案件,分析每一个案件的区别,争取以最高的质量以令人信服的方式来完成每一个案件。
综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律师开拓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降低了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成本,使律师对客户的服务更加便利。同时客户对律师的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联网对律师来说既是一种机遇,更是一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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