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蒋骅 张硕洋
本报讯 一男子通宵饮酒至凌晨,在车内睡了几小时后,自认为没问题就继续驾车上路,没想到竟在路口睡着了,路人发现后报警,被民警当场查获醉酒驾驶。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0月的一天,曹某和朋友在KTV通宵喝酒,直至第二天凌晨2点多。他在停车场的车内睡了几个小时,早上醒来后,自认为头脑清醒、没问题了,就继续驾车上路。
不料在红绿灯路口等待通行时,曹某竟陷入昏睡,路人发现后遂向民警报案,民警在现场将其查获。
后经鉴定,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8毫克/毫升,远高于0.8毫克/毫升的醉驾入刑标准。到案后,曹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说法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0.8毫克/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自此,醉酒驾车者除了面临吊销驾照、终生禁驾等行政处罚之外,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往往容易导致人身伤害事故,驾车者甚至可能面临高额赔偿,几乎所有的商业保险对于“酒后驾车”导致的事故,明确不予理赔。
需警惕的是,司法实践中,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的次生犯罪更值得警醒。比如有驾驶员在饮酒后抱有侥幸心理勉强上路,遇到交警临时设卡盘查,意图驾车逃离,过程中冲撞警车,该行为构成袭警罪。同时,法官也提醒大家,走出酒驾误区,杜绝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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