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主办“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高端论坛

准确把握未来法治发展机遇

本文字数:1696

日前,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高端论坛。此次论坛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的命题,从“建构中国自主的基础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中国自主的部门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中国自主的交叉法学知识体系”等方面展开研讨,为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提供方案,贡献智慧。

回归常识、规律、本源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王轶副校长:

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要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借鉴域外经验,适应时代要求;要把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不忘本来和吸收外来紧密结合起来;要有效回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命题,积极应对新科技革命的深刻变革,准确把握未来法治发展机遇。

华东政法大学叶青校长:

刑事诉讼话语体系建设应以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为研究起点,融合经验与理性,坚持改革与创新,推动和确认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刑事诉讼学,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

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要坚持“三个回归”,即回归常识、规律、本源;实现“四个转型”,即从以国内法学为主向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并重和融通转型、从以实体法学为主向实体法学与程序法学并重和融通转型、从以理论法学为主向理论法学与实践法学并重和融通转型、从以临床法学为主向临床法学与预防法学并重和融通转型。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教授:

民法典颁布为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良好机遇,构建民法学自主的知识体系要坚持本土性、时代性、科学性、借鉴性立场。要从民法典的体系安排构建整个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重视比较研究方法,避免将学术观点绝对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教授:

应当强调主语意识,法治需要对主语进行细致分析;不同话语主体要进行对话,共同确定法治的主语;要做出法学知识体系的原创性贡献,要增加知识总量,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作为共识的常识性知识。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教授:

要深入研究、全面总结和重新评价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要全面总结和梳理近四百年来如何用汉语表达法学知识的历史,要认真总结最近一百多年以来在自主构建中国法学知识体系方面的历史经验和探索成果。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

建构中国自主部门法知识体系,既要宏观讨论,也需要结合部门法进行研究。他从刑法角度就实现刑法学的制度化、本土化做出阐释,重点强调了立足于中国刑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开展研究,避免将学术观点绝对化、极端化和图表化,重视比较研究方法,借鉴国外的研究等具体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

数据作为一种新型资源,带来了一系列新型法律问题,需要用新的视角,新的方法,探讨新的答案。

要构建以数据基础制度为核心的数据法学知识体系,必须关注数据资源的非竞争性、数据资源要素过程化的特殊性、数据处理活动对数据价值增值的贡献。构建以数据基础制度为核心的数据法学知识体系,可以推动法学学科的迭代升级。

交叉学科背景对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

交叉学科体系的建立要有利于传统法学体系建设和发展;顺应时代要求,遵循学科知识发展规律;体现法学人性之美,注重法学、哲学、文学、艺术等人文科学的融合;体现国际视野,助力中国走向世界,融入世界,对国际规则的建立和发展产生影响。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教授:

要关注中国问题、秉持中国意识、肩负中国责任、回应中国之治;处理好法学学科和交叉法学学科的关系;注重知识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平衡、借鉴与吸收中国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与域外法治经验。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教授:

交叉学科背景对交叉学科研究与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只有自强才有可能创造出中国的思想芯片,才有可能、有自信向全球推广中国的思想芯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

未来应当致力于构建法律学、法治学、法理学三位一体的法学学术的新体系。(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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