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外部环境和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街边部分小餐馆、便利店、水果店等个体工商户生意冷清,处于入不敷出、举步维艰的状态,经常光顾的小店不知哪天就会突然消失在街头。为此,国家已经发布了一系列纾困帮扶政策,10月25日国务院又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注入强心剂。该《条例》今日起开始施行。
提振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1.11亿户,占我国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带动就业近3亿人。然而,目前个体工商户生存质量普遍不高。调查显示,79.4%的个体经营者月营业收入不到1万元,57.9%处于亏损状态。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唐波教授在接受本报《新法讯》采访时表示,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独有的市场主体类型,具有数量巨大且诉求独特的特征,对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条例》明确了政府在市场主体登记、经营场所供给、资金、创业就业、数字化发展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彰显了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关心,有利于稳定预期、提升信心。
复旦大学法学院葛伟军教授表示,《条例》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市场主体的高度重视。市场主体是社会经济的细胞,更何况是占据市场主体总量三分之二、解决大量就业的个体工商户。只有个体工商户繁荣发展,社会经济才能充满活力。
帮助“身边小店”线上经营
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修理”等行业,大多是老百姓的“身边小店”。据调查70.3%的个体工商户仅从事线下经营,在疫情影响和电商冲击下更是遭遇顾客不稳定、店面经营成本高等难题。《条例》明确,国家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葛伟军表示,数字化是时代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线上经营具有降低成本、拓展渠道、便利交易、扩大影响等优势,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平台经营者的制约。此次《条例》对平台经营者提出了具体要求,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个体工商户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对平台经营者不合理行为予以规制,能够有效保护个体经营者权益。
唐波表示,在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过程中,要继续加强引导,推动平台企业进一步主动下调商户服务费标准,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组织个体工商户与各平台的对话协商,切实降低个体工商户在电商、餐饮等平台的佣金费率,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此外,要明确各类平台企业恶意提高佣金类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等,制定相应的平台佣金指导意见,推动降低个体工商户“线上化”成本,保护个体经营者合法权益。
“个转企”无需注销重新登记
以往“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手续流程复杂,需注销后重新办理企业登记。一些街头老店,积累了众多回头客,拥有良好的商誉,迟迟不愿转制,只因一旦注销,这些无形资产可能灭失,且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成本。
葛伟军表示,《条例》明确了“个转企”的一般条件,即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条件较容易实现,只要符合就可以转变企业组织形式,避免了繁琐的注销、重新登记等手续。为那些初具规模、谋求壮大、脚踏实地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制度上的激励和信心。
唐波认为,“个转企”的实现,对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大有裨益。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且贷款额度会有所增加。而且企业的组织形式更利于加强和统一内部管理,规范的组织结构更利于人才吸引和企业文化传承,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做强做优,打造“百年老店”。(见习记者 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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