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政府印发《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实行“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在市六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产权证即可落户;租赁落户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缴纳均满2年放宽至均满1年;奉化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制度,在该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在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满1年或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保满1年的即可落户。
此外,还将B类人才专户落户条件从全日制本科扩大至全日制专科,并取消毕业15年的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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