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莫任由“虚假招聘”损害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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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先任

招聘软件上标注的工资数额、招聘者口头承诺的薪资数目,与入职后签订合同显示的数字不一致,很多求职者都遇到过这种事。求职者李某在面试时就遇到过上述套路,他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与公司“较真”,将北京某公司推上了法院被告席。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李某工资损失9000元。(11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

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中双方最关注的核心条件之一,被告公司不守承诺,面试沟通时承诺的工资待遇与真实工资待遇有明显差异,违背了诚信原则,给原告造成了损失,最终被判赔偿,合情合理合法。《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就包括: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现实中,虚假招聘并不鲜见。有的招聘信息“货不对板”“挂羊头卖狗肉”,应聘者入职后才发现招聘时承诺的待遇、岗位、工作内容等与实际情况不符。还有企业进行各种奇葩招聘,比如对应聘者的个人隐私穷追不舍,涉及方面也五花八门,比如个人的恋情、婚育计划、交友、生辰八字等,应聘者面对这些虚假招聘、奇葩招聘,要么愤而辞职,要么委屈求全,鲜少有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情况。

李某将这家涉嫌虚假招聘的企业告上法庭,此举对那些“不老实”的招聘单位是一次很好的警示,也给广大应聘方和招聘方上了一堂“普法课”。用人单位推出的奇葩招聘、虚假招聘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损害就业公平,劳动者不能逆来顺受,而要勇于维权、积极维权,不要忍气吞声,这样才能及时“止损”。劳动者还要增强防范意识,一旦发现招聘者存在欺诈、虚假招聘等侵犯应聘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还应当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渠道维权,给无良用人单位以法律“教训”,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行奇葩招聘、虚假招聘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增加他们的违法违规成本。还要将监管前置,督促企业诚信招聘。虚假招聘也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对发布注水、虚假招聘信息的招聘方,依法予以惩治。不能任由虚假招聘、奇葩招聘损害应聘者合法权益。

各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形成各方合力共建公平就业环境,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才能让求职者不至于落入奇葩招聘、虚假招聘设下的“陷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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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莫任由“虚假招聘”损害劳动者权益 2022-11-08 2 2022年11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