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新法讯

上海拟新增长租房资金监管规定 扩大保租房供给满足新市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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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涌入上海工作生活,为这座城市增添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但对这些新市民而言,上海这座超大城市的居住负担是他们融入本地生活的首要难题。

近日,《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11月16日截止。与此前的《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相比,新法鼓励当事人订立长期租赁合同,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皆属于创设性规定,能够缓解住房压力,让新市民可以不再为住烦忧,真正安心落沪。

多主体多渠道提供住房选择

对于刚工作不久、没有购房能力的新市民而言,租房成为首选。然而,租金不断上涨、租赁期无法保障等问题,让居住成为了一件头疼的事情。草案从多个层面为新市民住房提供了更多选择。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在接受本报《新法讯》采访时表示,草案是商业化住房制度改革发展到今天重新反思过去住房制度的产物,此前制度改革没有考虑到社会各阶层购房能力或多层次住房需求。

由于居住是社会普遍需求,层次多样,有些人需要长期拥有,但流动人口、新就职人员没有长期拥有产权房的能力,多层次的房屋供给则成为完善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凌维慈表示,草案出台主要与我国一直以来强调的多主体多渠道供给,包括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有关。我国住房自有率较高,但在大城市尤其是超大城市当中,新市民面临居住负担压力大,抑或在可负担的情况下,所获得的住房区位、通勤等条件不佳,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草案中对此设专章进行规定,具有创设性。

加强资金监管防范长租“爆雷”

长期以来房屋租赁市场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即一年一签,如果当事人不主张,则默认为一年的短期租赁。高富平指出,考虑到买不起产权房又要解决稳定性问题,通过契约方式满足一部分新市民的稳定租赁需求,草案中鼓励当事人订立长期租赁合同。

但此前曾出现长租公寓爆雷事件,部分租客面临维权困境,甚至无家可归,其中不乏刚毕业的年轻人,扰乱了他们正常的工作生活。对此,高富平表示,还需要完善配套法律制度,确保租赁期间租金不能随意调整,租赁期限有稳定的保障,充分保护长租人的利益。

凌维慈则告诉记者,实践中长租方式往往是通过企业收购个人房屋进行租赁,为避免长租公寓爆雷事件再次发生,草案明确对住房租赁企业加强资金监管,要求其在商业银行开立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向承租人一次性收取租金超过三个月的部分,以及收取押金超过一个月租金的部分,应当存入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同时还要防止长租公寓在经营过程中采取非法或不合规的金融化手段,以保护长租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公共服务满足新市民需求

上海市住建委官网10月11日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当日,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累计建设筹措36.3万套、供应18.6万套。草案亦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设立专章,明确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对此,凌维慈表示,考虑到现有的保租房仍无法满足新市民尤其是年轻人的需求,未来则需要政府通过引导市场供给更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创新金融支持措施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土地空间供给保障。而在保障住房的同时,也需要完善租购同权,使承租人平等享有同产权人一样的公共服务。

高富平指出,现实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有一定的门槛限制,加之房源紧缺又导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也迟迟不能入住。在此政策背景下,有必要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缓解市场供需矛盾,满足刚进入大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需求,使得他们能够安居乐业。(见习记者  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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