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慧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与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全面对接,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
破除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行动方案》要求,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
同时,要求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全面清理涉及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着力破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将探索实行企业休眠制度
《行动方案》中提到,要制定出台上海浦东、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实行企业休眠制度。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破产重整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机制。健全司法重整的府院联动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探索实行企业休眠制度是让企业在从摇篮到坟墓的生命周期中享有充分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在企业经营时,内因或外因的出现会让企业陷入经营困难,企业休眠制度能让其赢得喘息之机。而破产预重整制度则是政府在企业运营困难时仍然保留企业市场主体资格,尽量维持企业的生命,是鼓励重整、减少破产清算的体现。“这两项制度尊重了企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能够打造与人为善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破户籍、学历等制约促人才流动
在人才吸引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国际人才招引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保障机制。推动国际人才认定、服务监管部门信息互换互认。
《行动方案》还提出,在风险可控领域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加大国际化高端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推进人才社区建设,提高国际人才综合服务水平。打破户籍、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顺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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