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九年,因为怀孕要生二胎,只能暂时将手上的工作交于他人处理。公司方面认为我因生孩子的原因,多年来长期请假,公司安排的业绩很难完成,只能额外再招人接手我的工作。人事部门找我谈话,想劝我离职。请问公司这样合法吗?杜女士
【解答】
杜女士,您好!单位的做法并不合法。《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规定均对女职工的生育权给予了法律保障,《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已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如果单位以此辞退您或者通过劝退变相辞退您,违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您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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