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谈

本文字数:1111

事由:

今年6月,家住上海的陈先生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坏,老人经鉴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是其儿子。陈先生了解到这位老人曾有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都不了了之,老人的儿子在事发后一直避而不见。警方在8月立案,目前检察院已提起诉讼,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

(11月26日紫牛新闻)

百家讲:

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警方认为,老人虽然行为能力受限,但是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有受审能力。退一步说,即使老人没有受审能力,监护人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陈先生的初衷来看,也是就此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一个提醒: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不是逃责的借口。

像老人在小区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受害人首先可以向社区反映,社区则召集受害人及其老人的监护人、街道人大代表、律师等,通过“居民议事厅”,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监护人有异议而拒不执行,社区可向检察院求助,由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这样,把社区全民主过程和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就可以最大限度阻断“破窗效应”,让受害人不再自认倒霉或以暴制暴。

——丁慎毅

事由:

近日,一北京市民告诉记者,其正在上初二的儿子近期一直在打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根本防不住。“孩子通过租用一个成年人的账号,就可以想玩多久玩多久。”

(11月23日《工人日报》)

百家讲:

针对游戏租号现象,2021年9月,相关部门曾约谈重点网络游戏企业和游戏账号租售平台、游戏直播平台,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交易服务。此后,有网游企业向一些网游账号交易平台和电商平台提起起诉或发函,要求停止相关服务,也呼吁尽快出台相应法规,严格管制账号租卖行为。账号交易平台、电商平台的确应承担审查责任,严格查处此类交易。

然而网游企业面对“防沉迷”的变通手段和被动局面,最该反思自身是否充分尽到“防沉迷”的法律义务、企业责任。国家相关部门多次重申,严格落实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要求,明确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和登录,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

网游企业未能不折不扣执行政策,才是在“防沉迷”防不住的“因”。相关部门当以最严厉的监管手段,倒逼网游企业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对于违规行为,应施以惩罚性罚款,以树立法律威慑力,令企业得不偿失。  ——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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