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胡明冬
本报讯 网购食品出现霉变,你是会追责到底还是自认倒霉?日前,宝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消费者戴女士网购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出现霉变,她选择了用法律的武器维权到底。
去年“双十一”期间,戴女士在网购平台的某食品网店购买了“全麦代餐面包(1.2斤)”一份,价格19.9元。收到货后第三天,戴女士在食用涉案的其中一片面包时,发现面包边缘已出现白色霉变。
戴女士当即与该食品商家进行了沟通,认为商家售卖的面包在保质期内出现明显霉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之后,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戴女士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商家退还购物款19.9元并支付赔偿金1000元。
商家辩称自己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除戴女士一例反映有霉变外,其他产品都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面包极有可能是原告保存不当产生的霉变和腐败。
戴女士表示面包都是在室内常温环境下保存,包装上也写明常温保存,事后原告查阅了涉案产品在网络平台上的评价,发现许多消费者评论同款面包在保质期内出现发霉现象,原告并非唯一一例。
法院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4条,禁止生产经营存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的食品。戴女士在网店购买的“全麦代餐面包”,在保质期内出现霉变情况,应属《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148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因此,法院判决商家退还戴女士货款,并赔偿1000元。
【法官说法】
如今,网购的配送时效不断提升,我们不仅可以在网上购买包装类食品,还可以通过“同城送”“次日达”等服务购买到生鲜类食品。但由于消费者对网购的食品无法亲自挑选,因此也产生了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总结以下三点经验:首先,看评价。在购买食品类商品前,通过查看已购买者给予的评分、评价,可以有效避免买到劣质食品。其次,看质保。签收食品后要密切关注食品的保质期及保存方式,将食品以合理的保存方式进行保存。一旦在保质期内发生霉烂变质的情况,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最后,要维权。当我们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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