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高松
本报讯 身为一名辅警,本职工作就是驻村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却在明知他人可能用其信用卡进行网络犯罪活动时,视若无睹只为通过刷流水提升额度缓解一时经济紧张。近日,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崇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1年4月,张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马上就要到还款日期,但是手头一时没那么多钱。他想起之前朋友龙某在朋友圈发布过,可以通过信用卡刷流水的方式来提升额度的业务,这样不仅能解决信用卡逾期的问题,还能够提升信用卡的额度。于是张某就把信用卡交给龙某,让他帮忙“养卡”。
当天晚上,张某的手机接连收到银行发的几十条短信,前前后后竟然有几十万流水,张某于是打开手机银行查看明细,发现他的账单已经结清,但是看到这么多流水,感觉不对劲,就赶紧打电话问龙某怎么回事,龙某称是帮他刷流水提升额度的正常操作。
后面接连几天,张某的信用卡每天都有大量流水,看着这么多流水,张某意识到不对劲,想着自己的账单也还清了,就联系龙某取回自己的信用卡。2021年5月,张某接到警方通知,告知其信用卡被人用于电信诈骗的赃款转移,张某到案后交代了他把信用卡交给龙某使用的事实。
张某到案后一直辩称自己把卡交给龙某是为了提升信用卡的额度,并不知道自己的信用卡会被用于犯罪。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张某的本职工作是外省市某地的一名辅警,并且在张某的手机里发现了不少反诈宣传的普法视频和宣传资料,张某不应该不知道把信用卡出借给龙某刷流水是违法行为。
直到检察官向张某出示了他手机上的反诈宣传资料,他才承认他的工作主要就是驻村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第一天晚上看到自己信用卡有那么多的流水时他就意识到龙某可能在用他的信用卡进行网络犯罪活动,但是一方面想着龙某和自己是朋友,另外一方面想到如果此时报警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因此抱着侥幸心理,张某从龙某那里取回卡后就马上把信用卡注销掉了。
经查,张某的信用卡账户接收转账人民币58万余元,进账流水达169万余元。近日,经崇明检察院提起公诉,崇明法院一审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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