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常州一家蛋糕店突然收到律师函,称该店擅自在蛋糕上使用动画片《海底小纵队》系列作品形象并销售涉嫌侵权,要求协商赔偿解决纠纷。店方在网上晒出律师函后,受到广泛关注。
调查:
小店侵权意识弱
近日,常州溧阳一家蛋糕店收到一份律师函,对方称其未经许可擅自在蛋糕设计上使用《海底小纵队》系列作品形象并销售,侵犯了委托人的著作权,并称已对上述事实进行了公证保全。该蛋糕店被要求停止使用相关形象等行为,并联系发函方协商赔偿解决纠纷。
这家蛋糕店的店主回忆,今年9月中旬,有人到店里要购买带有《海底小纵队》角色形象的蛋糕。当时他不在店中,回来听店员讲了这件事后觉得不对劲,于是联系对方想追回蛋糕,但对方称蛋糕已经吃掉。店主称,自己开蛋糕店的亲戚也遇到过这样的维权。
记者探访了南京多家蛋糕店,发现不同店铺对于定制主题蛋糕的侵权风险意识各不相同。记者首先来到位于秦淮区御道街上的一家个人经营的小型蛋糕店,看到橱窗中展示的多为常见款式的蛋糕,并没有带动漫形象的蛋糕。
不过,对于能否定制动漫形象蛋糕的问题,店员表示:“我们可以接受定制,但需要根据具体要求决定制作时间。”该店员告诉记者,像小朋友喜欢的“和平精英”“冰雪奇缘”等造型蛋糕最快当天就能取,而其他有游戏、动漫形象的蛋糕则需要花一些时间准备。
店员还向记者出示了一本印有蛋糕造型的画册。画册显示店内可以定做包含奥特曼、蜘蛛侠、皮卡丘、哆啦A梦等电影、动漫造型的蛋糕。
除了小型店铺外,记者也咨询了两家品牌连锁蛋糕店。这两家店铺的工作人员都告诉记者,店内仅出售固定款式的蛋糕,不支持定制。
检索:
相关诉讼不少
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大量“蛋糕侵权案”,仅涉及“海底小纵队”的判决文书数量就超过百篇。涉及的地域包括广东、陕西、江苏、重庆等十多个省市。
目前最新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获得“海底小纵队”系列作品授权,性质为独占许可,权限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授权时间至2053年1月31日。授权书中写明,该公司有权以自己名义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等手段进行维权。
2022年2月,万达儿童公司将沈阳市皇姑区某蛋糕店诉至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在诉讼过程中,万达儿童公司申请将第二项诉讼请求中的赔偿金额变更为2万元。
在该案一审中,法院认定蛋糕店侵犯了原告万达儿童公司作品的发行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该院一审判决蛋糕店侵害相关作品发行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4500元。蛋糕店上诉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记者检索发现,“蛋糕侵权案”所涉及的还有《熊出没》《喜洋洋》等热门动画中的角色形象。
律师:
确实构成侵权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的徐旭东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蛋糕店在蛋糕上绘制相关动漫、电影形象图案或装饰盗版的形象摆件,该行为侵害了著作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徐旭东表示,构成著作权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其中可能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就“蛋糕侵权案”而言,如果相关蛋糕店仅有一次侵权,则侵权行为显著轻微,可不必承担行政责任,更不构成刑事责任。但按照《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店方应承担民事责任。
徐旭东表示,蛋糕店在设计制作蛋糕时应该遵守《著作权法》,即便是顾客提出个性化的要求如使用某些动漫作品的角色形象,也不能为了生意无条件地满足顾客的这类要求,否则将因为构成侵权行为而承担赔偿责任。 (万承源 陈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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