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2年—2035年)》公布。
“规划”特别提出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负面清单,在建筑物顶部或者超出建筑物顶部,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不得播放声音妨碍他人生活,或是利用激光投影在居住建筑投影广告,或未经产权人同意在其他建筑投影广告;
在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100米范围内,正向面对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显示屏;
遮挡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建筑的通风、采光等,同样不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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