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慧
3月15日,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行《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共22条,与之相比,共55条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增加了诸多更让旅客舒心的规定,例如明确允许导盲犬可以进站乘车、日常旅客安全检查等候不超过5分钟等。
日常旅客安检等候不超5分钟
即便不是节假日,火车站门口也难免会排起长龙,等待进站安全检查的乘客队伍甚至可能会排到车站外,“修订征求意见稿”第15条明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安全检查通道的开放数量,确保旅客进站畅通,日常旅客安全检查等候不超过5分钟。
对于导盲犬,“修订征求意见稿”第18条规定,随视力残疾旅客进站乘车的导盲犬应当接受安全检查。导盲犬接受安全检查前,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提醒旅客协助控制好导盲犬,为其佩戴防咬人装置。这一规定也明确了导盲犬可以进站乘车,但是需要佩戴防咬人装置。
车站应为旅客提供免费保管服务
此外,“修订征求意见稿”第32条还规定,对旅客提出需要交车站保管的物品,车站应当为其提供保管服务,免费保管期限不超过3天。若征求意见稿通过,对于一些价值较高但又被禁止随身携带无法托运的物品,旅客将不必再忍痛丢弃,可以选择免费保管服务。
若铁路运输企业未为旅客提供保管服务,将由铁路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应由旅客自行开包或出示物品
“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安检人员的安检行为也作了具体规定,安全检查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时可以当场开包检查。开包检查时,原则上应当由旅客自行开包或者出示携带物品,必要时可以由安全检查人员开包检查,但旅客应当在场。开包检查应当在视频监控覆盖的场所实施。
旅客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因尺寸、形状、重量等原因无法经安全检查设备检查的,应当实施人工检查。人工检查应当在视频监控覆盖的场所实施。
同时,“修订征求意见稿”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应当覆盖车站安全检查区域,并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民航、轨交转火车将不必再次安检
很多人应该都有相关体验,刚从飞机下来,若是转乘火车,即便无缝衔接也需要再次安检,带着大包小包非常不方便。对此,“修订征求意见稿”第25条规定,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与城市轨道交通、民航、道路、水路等交通方式有序衔接,实现安全检查互认。
“修订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未出站的中转换乘旅客,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不再对其及其随身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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