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都是农村户口,所住住宅并不在父母名下。他们因种种原因没有宅基地,没有房产和车辆等财产,也没有收入来源,社保已买满15年。我父亲患有癌症,做过多次手术,可以出具所有病历,母亲也有高血压。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替他们申请低保或者贫困户吗?需要到哪里申请呢?
孙先生
【解答】
孙先生,您好!根据民政部以民发〔2012〕220号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目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鉴于低保标准具有地域差别,建议您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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