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聚会喝酒,喝得虽然不少但没有人喝醉。此后,我有事提前离开,另外三人一起去健身馆游泳,一人突发疾病死亡。如今死者家属要求其他三人赔偿,请问该怎么划分赔偿责任? 刘先生
【解答】
刘先生,您好!您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酒局和游泳活动中,组织者和参加者之间应相互照顾,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参加者应及时报警或电话求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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