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酒后游泳死亡责任如何划分

本文字数:304

四人聚会喝酒,喝得虽然不少但没有人喝醉。此后,我有事提前离开,另外三人一起去健身馆游泳,一人突发疾病死亡。如今死者家属要求其他三人赔偿,请问该怎么划分赔偿责任?  刘先生

【解答】

刘先生,您好!您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酒局和游泳活动中,组织者和参加者之间应相互照顾,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参加者应及时报警或电话求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酒后游泳死亡责任如何划分 2023-04-11 2 2023年04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