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谈

本文字数:1121

事由:

“免考办证”“证书挂靠”“证书入库”……当证书成为升职加薪的敲门砖,有人寄希望于通过考证日进斗金。证书挂靠,真能躺着赚钱吗?(9月2日中新网)

百家讲: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需要一定量的持证“员工”,才能获评相关资质,承接相应业务项目。但由于持证员工数量不足,又无法及时补充,就有了挂靠的需求。一些证件持有者,则通过挂靠定期获取“报酬”。于是,在中介的介入下,“证件挂靠”就在三方之间形成了一门生意。

国家之所以在一些重要行业设立资格准入,实是因为其重要,需要从业者具备相应资质。证书挂靠,虽然方便了企业,挂靠人员和中介也可以从中牟利,但由于持证人员并不实际参加企业的工作,不仅违背执业规范和诚信原则,也影响工作效率与质量。特别是在医药、消防、建筑、监理等与生命健康、公共安全关系紧密的行业,给其造成隐患,带来巨大的风险,影响国家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

证书挂靠本质上属于名义借用,而非真正在职。证书挂靠不是生意,是不合法行为。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持续开展打击证书挂靠的行动。早在2017年,人社部就印发了《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环评、建设、专利代理等领域的“挂证”问题。2018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采用社保比对、人事档案核查等有效手段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挂证”行为。

随着社保、职称、职业资格证件等数据库联网进程加快,证书挂靠顽疾的整治将更有力度,如此才能真正让那些“浑水摸鱼”者得不偿失。——关育兵

事由:

不久前,浙江杭州一对新人特意选了市区一家知名酒店办理婚宴,订了一款价格不菲的宴会套餐,但婚宴后新人被亲友悄悄告知:婚宴性价比不高,16道菜有七成是预制菜。这对新人在网上发文“吐槽”后,立即引发不少网友的共鸣。(9月1日法治网)

百家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消费者本来不想吃预制菜,因为经营者没有告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实际上就违背了消费者真实的意愿,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预制菜出售,必须尊重消费者知情权。提前告知是否预制菜,让消费者吃得明明白白。

菜品可预售,知情权却不可透支。点餐时提前告知是否预制菜,是诚信要求,也是法定义务。尽管依法维权,消费者本身也存在着举证困难。就现阶段来说,监管的重点还是在于管好食品安全的底线。有些消费者担心餐馆的“大菜”也会慢慢变成预制菜的天下,但餐饮行业作为竞争充分且激烈的领域,这种可能性并不高。预制菜的问题,更多的是需要通过市场竞争来逐步解决。就目前来说,建构预制菜提前告知制度,以此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妨一试。——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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