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对强制消费要有“强制约束”

本文字数:1070

□戴先任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在饭店就餐时被额外收取不知情费用的消费者大有人在,包括茶位费、餐具费、包间最低消费等。而且,不仅是线下餐厅存在这种情况,有消费者在线上外卖平台点餐时,也遇到了暴涨的打包费等“意外”收费。(9月16日《法治日报》)

餐饮商家巧立名目强制收费的乱象并不鲜见,诸如茶位费、餐具费、最低消费、包间费等,类似这样的一些“霸王条款”甚至成了行业潜规则,成了消费者一不留意就会掉入的消费陷阱。而且不止餐饮行业,像美容行业等其他一些行业,同样存在隐性消费、强制收费乱象,隐性消费、强制消费成了一些行业的“通病”,成了无良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惯用伎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强制消费是违法行为。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强制消费,但像茶位费、打包费等是否属于强制消费,还存在争议,并没有被明令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够明确,实操性不强,导致茶位费、打包费等收费更加明目张胆。另外,一些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够强,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足等,也是茶位费、餐具费、包间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难以被禁绝的重要原因。

针对于此,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有更为细致的条款对强制消费等不合理收费进行规范,比如对于外卖包装费,要设定统一的定价标准。监管部门则要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商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做到明码标价,对于违法违规的商家,也要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增加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这样才能倒逼他们吸取教训,善待消费者。

消费者也要增强防范意识、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对于强制消费或变相强制消费的商家,要勇于说“不”,通过正确渠道维权,比如保留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家进行抵制。与此同时,也要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扭转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增强消费者与商家的博弈能力,“霸道”商家才不敢进行强制消费。

对强制消费要有刚性约束、“强制约束”。对强制消费顽疾需用法治强力根治。形成各方合力,将各种强制消费乱象、“霸王条款”清除出消费市场,才有利于维护消费市场正常秩序,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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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对强制消费要有“强制约束” 2023-09-19 2 2023年09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