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举
今年8月25日,黄女士推着婴儿车在楼下散步,路过电梯厅附近斜坡时,一只未灭的烟头从天而降。她马上检查,孩子一直哭泣,后来在孩子脖子上发现烟头烫痕。后黄女士报警,警方对事发单元楼的所有住户进行了采血调查,并与烟头上的DNA进行了比对,最后成功锁定了扔烟头的嫌疑人。(9月15日封面新闻)
如今,随着城市化的高度发展,很多人居住在高楼林立的商业小区中。但一些人的道德素养和规则意识并未随之提升,高空抛物事件时有发生,并导致了不少人身伤亡悲剧。且由于高空抛物的随机性、任意性、凶手的难以锁定、所抛物品对人身带来的严重伤害,其已经成为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社会公害。故对于这一“全民公敌”恶行,非常有必要不惜代价揪出元凶,让其付出代价。
无论是高空抛落何种物品,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和人身危险性。高空抛物像隐藏在身边的炸弹那样隐秘而又危险。任何人只要外出,就有可能从高楼大厦下经过遭遇天降之祸。因而,高空抛物就是置不特定多数人财产、性命于危险状态下的危害公共安全和故意伤人行为。且由于特殊原因,高空抛物的元凶很难查找。此时,被害人要么自认倒霉,要么起诉整个楼栋的住户,让所有住户为其恶行买单。故势必穷尽手段,不惜代价揪出元凶,以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也让无辜的被害人和其他住户免遭损失。
根据《刑法》,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此外,根据《民法典》,发生高空抛物后,公安机关有权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元凶,对于被害人的损失,整栋楼的住户都可能面临补偿损失的责任。
因此,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了人身严重损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则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着更重的刑事责任。同时,发生高空抛物伤人行为后,就应不惜代价找出元凶,并本着绝不放纵的原则让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如此方可打消部分人的侥幸心理和作恶心态,有效捍卫人们的“头顶安全”,保护无辜者免遭天降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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