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谈

本文字数:1068

事由:

近日,不少智能音箱用户反映自己被“割韭菜”了。用户在无意间发现,家中的智能音箱必须要开通专属会员才可以播放以前免费就能听到的音乐等内容。相关人士认为,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消费者已经接受以付费方式收看影视内容,但突然收费或者限制播放渠道的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内容平台应该用更多更好的内容和更佳的消费体验获得用户提升平台收入。(9月16日《北京青年报》)

百家讲:

前不久,面对公众一直诟病的电视因为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等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有关单位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今年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和专项整治,改善一系列电视收费乱象。殊不知,如今又曝出智能音箱“套娃式”收费,这跟之前的电视“套娃式”收费如出一辙。

很显然,这种做法不仅不合理、不厚道,还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智能音箱“套娃式”收费行为,明显置消费者的权益和体验感于不顾。用“套娃式充会员”和多终端不兼容的霸王条款变相地向用户收费,只会将前期积累的良好用户体验和对商家的信任消耗殆尽,动摇内容付费模式的根基,甚至会毁掉产品甚至整个行业的信誉。——贺成

事由:

不少智能电视用户发现,“要看电视,先看广告”成了看电视的一只拦路虎,很多智能电视机在开机的时候,需要先看一段广告才能切换到电视节目画面。这些开机广告,短则十几秒,长则几十秒,幸运的话,可以“一键跳过”。(9月14日央广网)

百家讲:

从法律层面看,企业销售时未告知开机广告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销售时未告知开机广告或未能提供一键关闭功能侵害消费者选择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能自主关闭,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强制消费者看广告还涉嫌违反《广告法》。2020年9月13日起正式实施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就提出,厂商在销售时必须告知消费者开机广告的服务内容、开机广告不能超过30秒且要有明确的关闭提示信息等内容。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智能家电、导航设备等屡屡弹出广告等问题,明确作出相应规制。可见,对于智能电视开机广告问题,相关规定越来越完善。

虽然不菲的开机广告费收入是很多经营者的重要收入源,但是,企业也应该认识到,忽视消费者的权益,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更何况,当下市场内,一些品牌智能电视机已经没有了开机广告,这既是对消费者的尊重,更是良好的示范。此外,面对那些无限制的开机广告,智能电视用户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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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百家讲谈 2023-09-19 2 2023年09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