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发现丈夫的信用卡有很多异常的支出,总额高达数万元,经追问原来他在直播平台观看直播时,通过购买虚拟礼物给了主播很多打赏。
请问律师,这些他擅自打赏主播的钱能否要求返还?——吴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直播观众向主播进行打赏通常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通过平台向主播赠送提前购买的虚拟礼物,第二种是观众通过主播私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账号进行赠送。
用户通过直播平台观看直播和进行打赏,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赠送的礼物经折算后,通常由平台、主播乃至主播所在的公司按照约定分配;用户向主播直接转账,一般成立赠与合同关系。
你丈夫在直播平台通过购买虚拟礼物进行打赏的行为,属于一种消费行为,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和平台打赏的规则,一般是无法获得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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