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消保委和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并印发《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
“指引”明确,收集个人信息应通过书面形式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此外,未经消费者个人同意或行车安全需要,不得对车辆行踪轨迹、导航记录、驾驶记录、浏览历史等进行个人特征分析评估或自动决策;不得以电话、短信、弹窗等方式实施商业推销或索取权限申请,干扰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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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8版:新法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