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制定《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区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将非深户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统一纳入规划,统筹安排。符合申请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和年度招生计划,按照积分由高到低录取。积分项目包括居住时间、社会保险缴交时间、住房类别、家庭子女情况等。 (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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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8版:新法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