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周士梦
本报讯 一男子从租车公司先后租来劳斯莱斯、兰博基尼、法拉利,转手竟以抵押、转卖等形式变现,非法获利500余万元……近日,马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21年11月,马某某通过网上的汽车租赁服务广告结识了某租车公司老板戚先生。“当天他就向我租赁车辆,直至案发前,我们一直有租赁业务往来。”由于长期在该公司租车,马某某给戚先生留下了“信誉不错”的印象。
2022年3月,马某某与租车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以租赁的方式从该公司骗得1辆价值480万元的劳斯莱斯古斯特,随后以280余万元的价格先后抵押、转卖给某典当公司和吴先生。“我和他们说车子是我买下来的,贷款还没还清,所以还没有上牌。”马某某交代。
同年7月,他又如法炮制,以同样的手法从该公司骗得1辆价值320余万元的兰博基尼,随即以15万元、220余万元的价格先后抵押、转卖给陆先生、吴先生。同年8月,马某某再一次以同样手法从租车公司骗得1辆价值280余万元的法拉利,后以10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郑先生,并实得60万元。案发后,租车公司已从郑先生处追回该车。
2022年9月,骗到钱的马某某出境逃至泰国,后来因签证问题,去过一趟老挝后又返回泰国,几个月后,滞留在了泰国。
近年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追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马某某系公安部“猎狐”行动缉捕归案的境外逃犯。今年3月,马某某在其泰国居住的公寓内被泰国当地警方抓获,随后被押解回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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