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期待更多的小区实现“自治分红”

本文字数:767

□廖卫芳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从公共收益中拿出200万元分红”一事引起全网羡慕。大家在表示羡慕的同时,也纷纷提出疑问:小区分红的资金来自哪里?我家小区也能分红吗?(11月9日《宁波晚报》)

据报道,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于2008年前后交付,有连体别墅、花园洋房、多层、小高层、高层等61幢楼房,小区住宅的物业综合服务费从0.55元到1.8元每月每平方米不等,商业用房的物业综合服务费为2元每月每平方米。该小区从2020年1月1日实施物业自治管理,公共收益来源于店铺出租、公共停车费、各类广告收入、场地租用等,今年8月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同意进行分红。

近年来,关于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因“交不交纳物业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通过小区自治,不仅在短短三年时间内实现了“分红”,而且也让业主享受到了物业自治管理的成果,这就是一个“好办法”,更是一个“好样板”。

同时,小区实现“自治分红”也具有多重启示。启示一,小区管理并非只能靠“物业”。一些物业之所以“牛气冲天”,就是觉得小区管理非他莫属,因而不是随意提高物业费,就是小区公共收益不公示,致使店铺出租、公共停车费、各类广告收入、场地租用等费用成了一笔“糊涂账”。

启示二,业主也可通过“自治”管理好小区。业主们只要精诚团结,齐心协力,把小区当成自己的“家”,把小区管理当成自己的“分内事”,也能像物业那样管理好小区,甚至超过物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启示三,物业亟需深刻反思。一方面,提醒物业必须树立“业主至上”的服务理念,通过提供一流的服务赢得广大业主的信任、赞誉和好评。另一方面,提醒物业必须要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益费用,做到“有收益就分红”,从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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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期待更多的小区实现“自治分红” 2023-11-14 2 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