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陈某某曾因非法行医入狱,刑满释放后又“重操旧业”为人看诊。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非法行医案提起公诉。鉴于陈某某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3月,陈某某接到李某某电话,对方称前几日因牙疼去医院配了消炎药口服,但效果并不明显,经朋友介绍,找到陈某某寻求帮助。陈某某在询问李某某医院抽血化验报告数值后,提出静脉滴注的治疗方案,当晚就来到李某某所经营的饭店,按照自己以往的经验,为李某某挂了一瓶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陈某某在旁观察确定李某某挂水期间没有不良反应后,收取120元,并教李某某如何拔针后离开。此后三天,陈某某每天上门给李某某配药、挂水。3月30日,民警根据线索在陈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并查获大量注射药物,注射器等物。
据陈某某交代,他曾上过中专卫校,掌握一些相关的医学知识,便将看病当作自己的副业,并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生执业证书》。2021年12月,他因非法行医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刑满释放后,今年2月起,他又重操旧业。为了避免被查处,他改成上门看诊。
宝山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非法行医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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