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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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7版:新法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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