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平台网购了10只大闸蟹,价格300元,商家承诺每只大闸蟹4.2-4.7两,但实际收到的大闸蟹没有一只超过3.3两的,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吗?
沈女士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您所述,您购买的大闸蟹货不对板、缺斤少两,与商家承诺的重量并不相符。若螃蟹重量“缩水”严重,该商家涉嫌消费欺诈,作为消费者,您可主张退一赔三。商家对产品的宣传构成欺诈,并且存在欺诈的故意和欺诈行为,该行为使消费者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错误认识进行了购买行为时,即构成消费欺诈。作为消费者,您需要注意收集和留存证据,保存网络订单截图、商标宣传界面存证、交易快照、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以及产品购买收货的照片等证据材料。必要时,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您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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